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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其他产生源)
来源:中共汕头市委统战部 日期:2024-10-18 发布机构:中共汕头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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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益处多

环境保护靠你我

汕头市垃分办发布了

各类主要场所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引

快一起学起来吧~

01 工作指引(其他产生源)的适用范围是哪些?


其他产生源指未列入居民区

办公区、公共场所

文教区、医疗机构、餐饮机构

集贸市场的产生源


02 如何做好其他产生源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其他产生源应合理设置分类投放点、分类暂存点,并设置投放指引牌。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


公共区域

应设置一个集中分类投放点,包括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办公区域

应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带茶水过滤功能的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温馨提示:提倡绿色办公,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的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推广无纸化办公,纸张尽量双面书写或双面打印。


电梯口

应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休息区域

应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带茶水过滤功能的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温馨提示:不得使用一次性纸杯。


洗手间

应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用餐区

(1)至少应设置一处分类投放点,应配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可根据垃圾产生情况增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2)倡导文明、节俭、科学、健康的餐饮习惯,宣传“按需点菜,光盘行动”理念。

温馨提示:可配置可移动分类收集车,对餐桌废弃物等进行分类回收;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应宣传“按需点菜、光盘行动”理念。


后厨区

(1)应设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应设置废弃油脂隔油池及收集容器。

温馨提示:废弃油脂不得倒入下水道;厨房隔油池应定期清理。


其他合理区域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本单位有害垃圾投放点的设置,原则上至少设置一处有害垃圾投放点,应设置在具备防风防雨措施的固定场所。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暂存点)

1.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设置垃圾分类收集暂存点,暂存点应做到防风防雨防臭,远离办公及人群活动区域,各类垃圾应分类存放。


2.可在储存室或其他合理区域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暂存点。可回收物暂存点可以与有害垃圾暂存点共同设置,暂存点设置因地制宜,大小、位置不作统一要求。


3.暂存点应配置数量充足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按照类别堆放整齐,同时保持物品完整、干燥。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应能满足24小时内收集运输的要求。


4.暂存点应便于安排垃圾运输路线,满足垃圾收集、运输作业的空间需求。


5.应在显著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公示栏》,公示栏应公示分类收集去向、分类收集和运输责任主体、分类作业时间、咨询举报电话等内容。分类管理人员或保洁人员清楚分类收运去向及流程。

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暂存点

1.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宜设置大件及园林垃圾暂存点,暂存废旧家具、电器电子产品、绿化垃圾、日常花卉绿植等不适合用桶收集的专项垃圾,不同类别的垃圾应分区存放,整洁有序。


2.大件及园林垃圾暂存点应进行硬底化处理,设置标识标牌,配备消防设备,如在户外,应设置围挡及防雨设施。


温馨提示:暂存后预约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再生资源回收站处理或自行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


垃圾分一分

汕头美十分

让我们从点滴小事做起

携手做好其他产生源垃圾分类工作

为市民群众营造更加舒适的城市环境

让汕头变得更加洁净与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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