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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时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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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须知知识
来源:市委统战部办公室 日期:2023-09-06 发布机构:中共汕头市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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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垃圾分类就是根据垃圾的成分构成、产生量,结合本地垃圾的资源利用和处理方式,将垃圾分类排出,按照处理之需要,将其分别投置于不同的贮存容器中(垃圾箱),并按指定之时间、地点、种类,将该项垃圾放置于指定的地点,由相应的回收系统进行处理。其目的是做到资源再生使用,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使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保护生态环境。

常用垃圾分类法一般分为四大类:

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1.可回收垃圾:指垃圾中具有资源性的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如纸类、金属类、塑料类、玻璃类等。

注意:含油渍的废纸、打破的玻璃瓶及碎玻璃不属于可回收垃圾

2.厨余垃圾: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一些地方也将残枝落叶、含油渍的废纸列入餐余垃圾。

3.有害垃圾: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常见包括废电池、办公室废弃墨盒、废荧光灯管、废灯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杀虫剂及其包装、过期药品等。

4.其他垃圾:指危害较小,但无再次利用价值,如建筑垃圾类,生活垃圾类等,一般采取填埋、焚烧、卫生分解等方法,部分还可以使用生物解决,如放蚯蚓等。主要包括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瓷器碎片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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