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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汕头融媒集团 | 日期: |
发布机构:中共汕头市委统战部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地服务归侨,市侨联今年将继续向我市的年老和低保归侨发放慰问金。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前往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申请,申请日期截止至8月31日。 年老归侨慰问金发放标准 (一)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即1943年1月1日至195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归侨,每人慰问金500元。 (二)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即194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归侨,每人慰问金600元。 低保归侨慰问金发放标准 属于低保的归侨(须持当年经民政部门复核的低保证),每户慰问金2000元。 低保归侨若在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可同时享受年老归侨慰问金。 据统计,去年市侨联共向我市70岁以上归侨和低保归侨发放慰问金50.5万元,慰问人数862人,在广大归侨群众中引起热烈反响,让他们切切实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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